作为欧盟为打击洗钱及资助恐怖主义而作出的一部分努力,根据周四生效的新规定,所有进出欧盟领土的旅客如果携带10000 欧元或以上,现在必须提交现金申报表,或其他等值货币。
此外,海关当局有权检查人员、行李和交通工具。他们也有权扣留未申报的现金。新规中所说的现金,指在进入或离开欧盟时携带的纸币和硬币——包括目前已脱离一般流通的货币,但仍可以在金融机构或中央银行兑换。此外,还包括不记名可转让票据,例如支票、旅行支票、本票和汇票。以及含金量至少为 90% 的金币、含金量至少为 99.5% 的金条、金块或金块。
海关当局现在还可以在检测到通过邮寄、货运或快递发送的现金达到或超过 10000 欧元时,要求提交申报。如有要求,本声明应由收件人、发件人或两人的指定代表在30天内作出。
当有迹象表明现金与犯罪活动有关时,新规则还授权海关当局对低于 10,000 欧元的金额采取行动。